欢迎你来到
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行政 > 正文

基本工资更改合同(基本工资更改合同有效吗)

2024-05-30 9585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合同期内工资增长是否要进行合同变更
  2. 用人单位更改合同降低工资
  3. 老板擅自更改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怎么算

一、合同期内工资增长是否要进行合同变更

不需要变更合同。工资增加后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或修改合同,如有需要可以在原有的合同上进行变更。一般劳动争议案件中工资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将来如果对工资金额有争议只要说个金额数即可,而用人单位则必须充分举证。

  

合同期内工资增长不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低于了最低工资,那实际支付工资应随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上调;如果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那么涨工资应该双方协商。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用人单位更改合同降低工资

单位变更劳动合同能降薪。但是必须经过职工的同意才行。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降薪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应该认真对待。职工不同意的,单位不可擅自变更。

  

依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司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单方降薪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劳动合同变更要注意什么事项?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订立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企业自身调整,有时候需要对合同条款做出变更。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对员工降薪,比如员工在工作上出现重大失误。经过员工的同意,双方可以变更合同中薪酬方面的条款。不重签合同的话,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也行。

  

三、老板擅自更改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怎么算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员工离职属于被迫辞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单方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部分用人单位会利用劝使、胁迫等方式使劳动者辞职,以达到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情形,员工仍可向企业主张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劳动者离职

  

的情况时,应该怎么做?在这里,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一、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劳动者离职是否能要求赔偿

  

1、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员工离职属于被迫辞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员工的离职补偿。一般而言,员工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情形,员工仍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单方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部分用人单位会利用劝使、胁迫等方式使劳动者辞职,以达到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情形,员工仍可向企业主张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第一种情况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第三种情况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实现。

  

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其他情形下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可知,只有在劳动法规定的几种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合同,除此之外,变更都是违反规定的,如果员工因此离职,属于被迫辞职,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而定,以上是小编对于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劳动者离职的经济补偿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基本工资更改合同(基本工资更改合同有效吗)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