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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是否合法需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具体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公司是否有权利强制员工休调休有的,因为工作原因或者企业客观原因,进行调休是可以的,但是总数不能低于国家法定休假日。企业强制调休不违法。根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在安排职工加班后,必须在半年时间内安排调休,或者付给加班费。如果企业既没有按时给员工调休,也没有付给加班费,则在半年后,必须要支付加班费。企业有权根据需要安排调休,半年内强制安排调休的做法不算违法,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谢谢
1、视情况而定,公司有休假决定权,但是公司不能以休假为借口,拒绝支付或者支付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如果公司这么做,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要回合理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仲裁结果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2、企业有权根据需要安排调休,半年内强制安排调休的做法不算违法。因为工作原因或者企业客观原因,进行调休是可以的,但是总数不能低于国家法定休假日。企业强制调休不违法。根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在安排职工加班后,必须在半年时间内安排调休,或者付给加班费。如果企业既没有按时给员工调休,也没有付给加班费,则在半年后,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人本人意愿,兼顾安排工人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能够集中安排,也能够分段安排,通常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工人年休假的,能够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工人休年假的,经工人本人认可,能够不安排工人休年假。
3、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合不合法看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就是合法的,如果之前已经约定了工资,老板擅自变更工资标准,就是不合法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公司效益不好,可以给员工放长假,在一个月的假期内的,还是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发工资。超过一个月后的假期,如果提供了正常劳动的,那么发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是发基本生
企业有权根据需要安排调休,半年内强制安排调休的做法不算违法。因为工作原因或者企业客观原因,进行调休是可以的,但是总数不能低于国家法定休假日。企业强制调休不违法。根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在安排职工加班后,必须在半年时间内安排调休,或者付给加班费。如果企业既没有按时给员工调休,也没有付给加班费,则在半年后,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另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法律分析: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这种行为不合法,应该发放不低于工资70%。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给最低生活费强制轮休员工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会给员工带来巨大的负担,对于他们的身心健康也有害处,而且这可能会导致员工不满,引发劳资纠纷,从而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最好的做法是与员工协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待遇方案,妥善安排员工的生活和工作。